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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帝股份:威帝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10-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威
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帝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威帝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2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5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21,6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107 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号                                             投资额
      汽车 CAN 总线控
                                                           黑发改产业备案[2011]93 号/
 1    制系统产能扩建项       17,910.00         17,910.00
                                                             哈发改备案[2013]7 号
             目
      汽车电子技术研发                                     黑发改产业备案[2011]92 号/
 2                            3,757.00          3,757.00
        中心建设项目                                         哈发改备案[2013]6 号
         合计                21,667.00         21,667.00               -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
    (一)截至 2019 年 10 月 27 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存款
                                                                              节余募集金额
投资                                                            利息扣除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理财净收益                    (5)=(1)-
项目                                                            银行手续
            额(1)          金额(2)            (3)                       (2)+(3)+
名称                                                            费的净额
                                                                                  (4)
                                                                  (4)
汽车
CAN
总线
控制
          179,100,000.00   113,077,207.86       14,014,187.02   588,556.61     80,625,535.77
系统
产能
扩建
项目
    注 1: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到期支付的工程、设备尾款及质保金 10,885,067.35
元。
    注 2:未付尾款及质保金在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从公司账户支付。

    注 3:理财净收益为理财收益扣除相关税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共开设 1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19 年 10 月 27
日,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65130158000000053                             40,625,535.77
       公司哈尔滨分行

                                    未到期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                       发行人                               金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司 19JG0399 期人民币对公结                                                     40,000,000.00
                                    公司哈尔滨分行
         构性存款

            总计                                                                80,625,535.77

                                            2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
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
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2、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部分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
格有所下降。

    3、近年来,随着国内装备制造水平的提升,国内的设备厂商生产制造的产
品已经能够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因此在同配置、同精度的前提下,公司选择部分
国内生产的设备以降低设备购置支出。

    4、项目立项至实施间隔较长,原计划采购的自动化专用设备因技术发展致
使设备更新换代,对部分设备型号及采购数量进行重新规划,从而有效降低采购
成本。

    5、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此外,由于目前尚余部分项目合同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80,625,535.77 元转入公司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尚未支付的项目
建设尾款及质保金 10,885,067.35 元(在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从公司账户支付)。
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并办理该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3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该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作出的谨慎决定,其内容和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已经实
施完成,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1、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4
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杜存兵                 王如鲲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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