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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帝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于 2020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振华先生召
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哈
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和提前赎回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及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
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7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2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0,0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13 号文同意,公司 20,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威帝转债”,债券代码“113514”。根据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威帝转
债”自 2019 年 1 月 28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同时,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0 年 8 月 4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
低于“威帝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99 元/股)的 130%,根据《哈尔滨威帝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威帝转债”的议案》,决
定行使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威帝
转债”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 年 8 月 28 日)收市后,累计已有面值
193,715,000 元“威帝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
股份数量为 43,914,890 股,其中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期间,
累计转股数量为 22,402,405 股。
   根据上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和提前赎回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2,240.2405 万元,注册资本由 53,967.7402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56,207.9807 万
元人民币;公司股份增加 2,240.2405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53,967.7402 万股
变更为 56,207.9807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9)。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年度业绩奖励分配方案》
    公司为加强核心管理团队稳定性和凝聚力,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1)每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达到 1500 万元以上,且净利润不低于经审计
的上一年度净利润的 50%以上;
    (2)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合格后,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业绩奖励比例为经
审计后净利润的 1%,核心人员发放业绩奖励比例为经审计后净利润的 0.5%至 1%;
    (3)每年发放时间为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30 日内完成。
    具体分配金额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最终计算为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