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4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作为哈尔滨威帝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和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公司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的审议,我们认为本次被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并未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2、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综上所述,同意聘任夏乾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陈振华先生、
崔建民先生、吴鹏程先生、王晓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宋宝森先生
担任公司总工程师;同意聘任郁琼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周宝田先生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下接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