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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帝股份: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及减持超过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3-02-23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结
               果及减持超过 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
    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3,364,155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29%。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振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1,2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大宗交易减持实施完成后,陈振华先
    生持有公司 142,124,1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9%。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振华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27.29%减少至
    25.29%,权益变动比例为 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陈振华       5%以上第一大股东     153,364,155    27.29%     IPO 前取得:153,364,155 股
 陈庆华          5%以下股东        19,221,652     3.42%      IPO 前取得:19,221,652 股
  李滨           5%以下股东         1,014,744     0.18%      IPO 前取得:1,014,744 股
                                           1
 陈新华            5%以下股东     776,500            0.14%   IPO 前取得:776,500 股
 陈卫华            5%以下股东     669,400            0.12%   IPO 前取得:669,4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原因
          陈振华                         153,364,155          27.29% 陈振华本人
          陈庆华                          19,221,652           3.42% 陈振华之弟
          李滨                             1,014,744           0.18% 陈振华之妻兄
第一组
          陈新华                               776,500         0.14% 陈振华之兄
          陈卫华                               669,400         0.12% 陈振华之妹

                      合计               175,046,451          31.15% —




                                           2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比例                           (元/股)       (元)        情况        (股)          例

                                   2023/2/21
陈振华       11,240,000        2% ~           大宗交易    3.86-3.86     43,386,400    已完成     142,124,155       25.29%
                                   2023/2/21




                                                              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姓名                               陈振华
信息披露
             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 231 号 3 栋 1 单元 102 号
义务人基
           权益变动
 本信息               2022/11/8~2023/2/21
             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明细
           大宗交易   2023 年 2 月 21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1,240,000          2


             姓名                                李滨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住所     哈尔滨市南岗区宜化街 188 号 2 单元 201 室
  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2/11/8~2023/2/21
             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权益变动                                                    (股)           (%)
  明细                   2023/2/14~
           竞价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124,800       0.022
                           2023/2/15


             姓名                               陈新华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住所     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 25 号 5 单元 403 室
  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2/11/8~2023/2/21
             时间

                                       4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明细
             竞价交易         2023/1/31       人民币普通股         258,800        0.046



               姓名                                 陈卫华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住所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茗街 4-1 号 6 单元 2 楼 1 门
    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2/11/8~2023/2/21
               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权益变动                                                       (股)         (%)
    明细                     2023/2/9~
             竞价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223,100        0.040
                              2023/2/15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人民币普通股(无
 陈振华                         153,364,155      27.29% 142,124,155          25.29%
             限售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无
 陈庆华                          19,221,652      3.42%     19,221,652         3.42%
             限售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无
  李滨                            1,139,544      0.20%       1,014,744        0.18%
             限售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无
 陈新华                           1,035,300      0.18%         776,500        0.14%
             限售流通股)

                                          5
         人民币普通股(无
陈卫华                           892,500      0.16%      669,400       0.12%
           限售流通股)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振华先生、陈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仍然按与现公司
 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约定条款放弃部分决权,除此之外的股份及
 李滨先生、陈新华先生、陈卫华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
 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以上所有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权益变动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实施减
 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完成。
 (四)陈振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振华及一致行动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