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结 果及减持超过 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 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3,364,155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29%。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振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1,2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大宗交易减持实施完成后,陈振华先 生持有公司 142,124,1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9%。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振华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27.29%减少至 25.29%,权益变动比例为 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陈振华 5%以上第一大股东 153,364,155 27.29% IPO 前取得:153,364,155 股 陈庆华 5%以下股东 19,221,652 3.42% IPO 前取得:19,221,652 股 李滨 5%以下股东 1,014,744 0.18% IPO 前取得:1,014,744 股 1 陈新华 5%以下股东 776,500 0.14% IPO 前取得:776,500 股 陈卫华 5%以下股东 669,400 0.12% IPO 前取得:669,4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原因 陈振华 153,364,155 27.29% 陈振华本人 陈庆华 19,221,652 3.42% 陈振华之弟 李滨 1,014,744 0.18% 陈振华之妻兄 第一组 陈新华 776,500 0.14% 陈振华之兄 陈卫华 669,400 0.12% 陈振华之妹 合计 175,046,451 31.15% — 2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比例 (元/股) (元) 情况 (股) 例 2023/2/21 陈振华 11,240,000 2% ~ 大宗交易 3.86-3.86 43,386,400 已完成 142,124,155 25.29% 2023/2/21 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姓名 陈振华 信息披露 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 231 号 3 栋 1 单元 102 号 义务人基 权益变动 本信息 2022/11/8~2023/2/21 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明细 大宗交易 2023 年 2 月 21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1,240,000 2 姓名 李滨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住所 哈尔滨市南岗区宜化街 188 号 2 单元 201 室 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2/11/8~2023/2/21 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权益变动 (股) (%) 明细 2023/2/14~ 竞价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124,800 0.022 2023/2/15 姓名 陈新华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住所 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 25 号 5 单元 403 室 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2/11/8~2023/2/21 时间 4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明细 竞价交易 2023/1/31 人民币普通股 258,800 0.046 姓名 陈卫华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住所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茗街 4-1 号 6 单元 2 楼 1 门 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2/11/8~2023/2/21 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权益变动 (股) (%) 明细 2023/2/9~ 竞价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223,100 0.040 2023/2/15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人民币普通股(无 陈振华 153,364,155 27.29% 142,124,155 25.29% 限售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无 陈庆华 19,221,652 3.42% 19,221,652 3.42% 限售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无 李滨 1,139,544 0.20% 1,014,744 0.18% 限售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无 陈新华 1,035,300 0.18% 776,500 0.14% 限售流通股) 5 人民币普通股(无 陈卫华 892,500 0.16% 669,400 0.12% 限售流通股)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振华先生、陈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仍然按与现公司 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约定条款放弃部分决权,除此之外的股份及 李滨先生、陈新华先生、陈卫华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 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以上所有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权益变动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实施减 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完成。 (四)陈振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振华及一致行动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