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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4-28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哈尔
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
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
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
况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反应了公
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精
神和较强的专业水平,较好的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关于会计变更政策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
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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