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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福天: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8-10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028
          2021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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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目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4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

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

议案四: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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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江苏
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1、本次会议秘书处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2、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
关人员请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
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发布,大会现场仅提供会议议程及公共借阅的会议资料。

4、有提问或质询需求的发言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
即席发言。有多名股东或代理人举手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
顺序时,会议主持人可以要求拟发言的股东到大会秘书处办理发言登记手续,按登
记的先后顺序发言,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5、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涉及事
项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关系,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将泄露公
司商业秘密、有损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及操作
程序等事项可参见本公司 2021 年 7 月 3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江苏赛
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8、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
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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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生泉先生
   3、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14:00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地点:无锡市锡山区芙蓉中三路 15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审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与会股东和代理人审议下述议案,并发表意见: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议案》;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各 2 名)
    4、 大会投票表决审议
           与会股东和代理人填写《表决票》进行表决,由一名监事及一名律师、两
    名现场股东代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并由北
    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作现场见证。
    5、 大会通过决议
           (1) 见证律师宣读现场表决结果及法律意见书。
           (2)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3)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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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核准发行的书面批复文件,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尚未结束。鉴于上述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
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推进,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17
日。
    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不变,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
内继续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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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20,8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07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本次分配后公司
  总股本为 287,040,000 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将相应从 220,800,000 股变更为
  287,040,000 股,注册资本将由 220,800,000 元变更为 287,040,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2019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1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
  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和具体经办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080 万元。                          28,704 万元。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经股东大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经股东大
 1
       会通过达成决议后,修改本条内容。 会通过达成决议后,修改本条内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
       本变更登记手续。                       本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22,08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28,704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 22,080 万股。                     通股 28,704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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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
    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3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
    他方式。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股 份 。 但 是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除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外: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
                                            或者股权激励;
4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
                                            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

    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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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
    的任何担保;                            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30%;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5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及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本章程规定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及
    的其他担保。                            本章程规定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的其他担保。
    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在审议对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
    时,该股东、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在审议对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东、与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时,该股东、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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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 东、与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 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
    数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
                                              数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四)项担
                                              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
    事、股东代表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 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大会通知中应充分披露董事、股东代 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
    表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 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
        (一)工作经历,特别是在本公 职等个人情况;
    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
    工作情况;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从 系;
    业经验、兼职等个人情况;                       (三) 披露 持有本公司股份 数
6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量;
        (四)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 戒。
    系。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
        (五)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
    他 有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惩 单项提案提出。
    戒;
        (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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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监事的情形。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股
    东代表监事外,每位董事、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七十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          第七十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
    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 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
    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 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
    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 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
    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 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
7
    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
    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 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
    大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 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
    会批准。                               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
                                           准。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                                 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8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时公开披露。                           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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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权。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
     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
                                             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
                                             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
                                             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司不得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
                                             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六条 除职工制外,股东大           第八十六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
     会应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 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
     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 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
9    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 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
     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 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
     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 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
     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第九十二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第九十二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10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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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
     果应计为“弃权”。                        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果应计为“弃权”。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以中文
     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 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
11   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管 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无锡市市
     理部门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
     章程为准。                                中文版章程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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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2019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1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改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四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四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
       当单独计票。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开披露。

 1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
       股比例限制。                              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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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代为 出席股东大会 ,并代 为行使提案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
                                                  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
                                                  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
                                                  规定 ,导致公司或 者其股 东遭受损失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
      式投票表决。                                式投票表决。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
      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 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
      反对或弃权。                                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
2
      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 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为“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
                                                  为“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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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2019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1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条款                 修改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条款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赛福天钢索股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赛福天钢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 “本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
        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1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 问 题 的 通 知 》 ( 证 监 发 [2003]56 干 问 题 的 通 知 》 ( 证 监 会 公 告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2017]1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的 通 知 》 ( 证 监 发
        等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 范 性 文 件 、 [2005]12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上 市 规 则 》 ( 以 下 简 称 “ 《 上 市 规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江苏赛福 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及《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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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
    何担保;                                   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提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
    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总资产 30%的担保;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2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提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
    供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
    5,000 万元;                               过 5,000 万元以上;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 联 人 (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除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外)提供的担保;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股东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需提交股 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
                                               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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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审议对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在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时,该股东、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 东、与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该 股 东 或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
     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议案须 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 数以上通过。
     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