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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福天: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的公告2022-02-17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22-007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 合同金额:10,818,400元人民币

    ●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人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人设计”、
“设计人”)的中标合同履行符合其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促进同人设计的
发展,有助于提升同人设计在建筑工程行业的市场影响力。上述中标项目顺利实
施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风险提示:上述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具有合同履约能力,但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
抗力因素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中标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人设计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参与苏州新申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翻建厂房项目设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全资子公
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同人设计发来的通知,同人设计已与苏州新申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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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苏州新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翻建厂房项目设计

    (二)项目金额:10,818,400元人民币

    (三)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40,000 平方米

    (四)合同范围: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幕墙设计、装配式设计、人防设计、人
防平战转换预案、基坑围护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综合管网设计、智能化设计、
景观设计(泛光夜景)、抗震支架设计、标识标牌和导视设计、装修设计(厂房
公共区域)、设计估算及概算 、楼宇亮化设计、BIM 等有关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五)合同收费: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 1081.8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
零捌拾壹万捌仟肆佰元整)。

    (六)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
的,收取合同估算款的20%作为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
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
(完成主要图纸)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
的,发包人仍应支付设计费。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
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
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发包人。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
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
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
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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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设计费。

    7.4发包人应配合设计人工作。由于设计人单方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
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万分之五,减收总额不超过设计费的20%。

    7.5合同生效后,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
当承担为实现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设计人无理由单方要求
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八)争议解决: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设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三、合同当事人情况

    (一)发包人:苏州新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邱晓峰

    2.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3.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南湖路56号、58号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33333347H

    5.经营范围: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丙酮(蒸馏提纯)],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开发、生产医药中间体及精细化工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苏州新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中标合同的履行符合同人设计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促进同人设计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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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有助于提升同人设计在建筑工程行业的市场影响力。上述中标项目顺利实施
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
约定,合同各方均具有合同履约能力,但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
同的顺利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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