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天:关于与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02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22-012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的发行对象为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融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股票构
成关联交易。
(二)2020 年 7 月 31 日,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吴中融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及《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三)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四)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吴
中融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五)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
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与吴中融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吴中融泰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135898532L
成立日期 1980 年 4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2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沈生泉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 1368 号 3 幢第十层 1017、1019
注册地址
室
股权投资;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
屋租赁;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经营范围 家用电器、针纺织品、非危险性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文
化用品、工艺美术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二) 吴中融泰的产权控制关系
苏州市 苏州市
吴中区 吴中区
越溪街 横泾街
道集体 道集体
资产管 资产管
理委员 理委员
会 会
100.00% 100.00%
苏州国有资产 苏州市 苏州市 苏州市 苏州市
管理委员会 吴中区 吴中区 吴中区 吴中区
越溪街 越溪街 横泾街 横泾街
100.00% 道集体 道龙翔 道集体 道长远
资产经 社区股 资产经 社区股
营公司 份合作 营公司 份合作
苏州国际发展 社等股
社等股
集团有限公司 份合作
份合作
社持股 社持股
23.52%
苏州吴中经济 苏州市吴中区
东吴证券股份 80.00% 42.67% 技术开发区管 人民政府国有
20.00% 57.33%
有限公司 理委员会 资产监督管理
办公室
100.00%
100.00% 100.00%
东吴创新资本 苏州市越旺集 苏州市滨湖集 苏州鼎鑫投资 100% 江苏省吴中经 苏州市吴中金融
管理有限责任 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济技术发展集 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团有限公司 公司
24.00% 23.00% 1.00% 23.00% 23.00%
6.00%
苏州市天凯汇润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吴建平
99.07%
0.93%
无锡小巨人
97.16% 2.84%
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
28.91%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三) 吴中融泰的主要业务
吴中融泰的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等。吴中融泰为控股
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其他具体业务。
(四) 关联方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7266.25 7458.71
负债合计 7.74 601.70
所有者权益 7258.51 6857.01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401.50 -123.37
净利润 401.50 -123.37
注: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苏州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苏诚审字(2021)0052
号),2021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同主体
甲方: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
(二) 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其股票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 603028;
2、甲方原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包括乙方在内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乙方原拟参与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
3、2020 年 7 月 31 日,甲方与乙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0 年 12 月 8 日,甲方与乙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
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与甲方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事宜,达成约定如下:
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自动终止,除保密条款外,《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不再对甲、乙双
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无需履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2、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双方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履行和终止事宜均不存在任何争
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
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均无需就《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终止向对方承担违约、赔
偿等任何责任。
3、因签署、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签署本协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任何一
方无需向对方支付任何费用。
4、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5、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努力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未能通过
协商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所涉条款外的本协议的其它条款。
四、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
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涉及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涉及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