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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福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1-10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028
          2023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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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目录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4

议案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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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江苏
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
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1、本次会议秘书处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2、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
人员请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
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
布,大会现场仅提供会议议程及公共借阅的会议资料。

4、有提问或质询需求的发言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
即席发言。有多名股东或代理人举手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
顺序时,会议主持人可以要求拟发言的股东到大会秘书处办理发言登记手续,按登
记的先后顺序发言,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5、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涉及事项
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关系,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将泄露公司
商业秘密、有损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及操作程
序等事项可参见本公司 2023 年 1 月 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江苏赛福天
钢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8、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
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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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青女士
   3、 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19 日(星期四)9:30
   4、 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5、 会议地点:无锡市锡山区芙蓉中三路 15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审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与会股东和代理人审议下述议案,并发表意见: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各 2 名)
   4、 大会投票表决审议
       与会股东和代理人填写《表决票》进行表决,由一名监事及一名律师、两
   名现场股东代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并由北
   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作现场见证。
   5、 大会通过决议
       (1) 见证律师宣读现场表决结果及法律意见书。
       (2)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3)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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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收到董事沈生泉先生、周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沈生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
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周维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提名、选举董事,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
查及征求被提名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杨倩女士、洪艳女士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上述两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本议案已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4
附件:
   杨倩,女,199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历任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
区招商局项目经理、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洪艳,女,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历任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项目经理、副主任、主任;苏州吴中经开
投资促进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苏州吴中经开投资促进有限公司董事长。




                                   5
议案二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配合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赛福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赛福天”)拟与苏州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

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长盛”)及苏州玄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州玄同”)共同设立苏州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 “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其中:苏州玄同为普通合伙人
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投资方均为有限合伙人。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玄同创投”)为苏州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
    合伙企业目标认缴金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苏州赛福天拟认缴出资
6,000 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份额比例为 60%;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拟认缴出资
2,900 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份额比例为 29%;恒基长盛拟认缴出资 1,000 万元人
民币,占合伙企业份额比例为 10%;苏州玄同拟认缴出资 100 万元人民币,占合伙

企业份额比例为 1%。
    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主要围绕上市公司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
限公司产业转型方向,集中在智能制造、机器人、新能源、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战
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苏州玄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
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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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伙人、管理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苏州玄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           苏州玄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C48F0746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友翔路 99 号苏州湾中心广
                     场 B 座办公楼 12 层 01-04 室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12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         林柱英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创
                     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林柱英持有其 80%股权;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其 20%股权。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苏州玄同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柱英先生实际
控制的公司,苏州玄同为公司关联方。
   (二)有限合伙人苏州赛福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           苏州赛福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BQ5UYY45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友翔路 99 号苏州湾中心广
                     场 B 座办公楼 12 层 01-04 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29 日



                                      7
  法定代表人         范青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苏州赛福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有限合伙人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1MPNEP1B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 111 号 506 室

  注册资本           198,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7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         蔡学锋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持有其 50.51%股
                     权,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25.25%股权,苏州吴中国太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24.24%
                     股权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
经理蔡学锋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吴中经发”)的监事,同时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与吴中经发同受苏州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控制,故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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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限合伙人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           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5MA23FY3P1J
  住所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 78 号锡东创融大厦 A 座
                     301-145 室

  注册资本           62,52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         陶烨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
                     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
                     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无锡恒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50.38%股权,香港锡东国
                     际有限公司持有其 49.62%股权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恒基长盛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五)管理人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           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5MA1MJXX7XL
  住所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 5 号北 1819 室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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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林柱英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为创业企
                      业提供企业管理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管理
                      顾问机构,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林柱英持有其 60%股权;王鹏飞持有其 40%股权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玄同创投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柱英先生实际
控制的公司,玄同创投为公司关联方。


三、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赛福天拟与吴中经开区产业引导基金、恒基长盛等合伙人
共同出资成立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并签署《苏州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苏州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规模:10,000 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存续期限:合伙企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为五(5)年,自首次交
割日起算。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
存续期限两(2)次,每次一(1)年。此后,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合伙企业的存续
期限可以继续延长,继续延长最多不超过三(3)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的前三(3)
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至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为合伙企业的退出
期。在退出期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将合伙企业对已投资项目的投资变现。合伙企
业工商登记的合伙期限为十(10)年,自合伙企业设立日起算。如合伙企业的存续




                                     10
期限与此不一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独立决定变更存续期限使其
与合伙期限保持一致。
      5、投资方向: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主要围绕上市公司江苏赛福
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转型方向,集中在智能制造、机器人、新能源、数字经济、
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6、投资决策: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四(4)名委员
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的表决实行委员一人一票制,投资决策事项须经三
(3)名及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
议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7、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采取受托管理的管理方式,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或其
指定的第三方基金管理机构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
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8、投资退出:合伙企业所投资的项目通过以下方式实现退出:向下一轮投资人
转让股权;向战略投资人、产业投资人、上市公司等转让股权实现并购方式退出;
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上市;被投企业按约定条件回购股权等;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二)合伙企业规模、投资人及投资比例等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名称                    性质
 号                                                  (万元)      比例
  1    苏州玄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1%
  2    苏州赛福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        60%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
  3                                   有限合伙人      2,900        29%
       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4    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10%

                            合计                      1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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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不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且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宜。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主要围绕上市公司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
限公司产业转型方向,集中在智能制造、机器人、新能源、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战
略性新兴产业。本次投资与公司的业务及战略规划相匹配,有利于拓宽公司产业布
局和战略视野,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加投资收
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影响。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由于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以及合伙企业自身管理和技术等多种因素影响,存
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税收、经济周期、
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标的选择不当、决策失误、投
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存在投资失败
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
投资是否能够最终完成等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议案已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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