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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福天:关于控股孙公司签署日常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2023-04-19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3-045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署日常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为日常销售框架合同。合同交易对方拟于2023年
4月至2023年9月期间向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孙公司苏州赛福天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福天新能源”)采购单晶
电池片合计1,200万片,产品价格依据当期市场情况确定,合同双方在每月最后
一周确定次月产品单价。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日常销售框架合同,自2023年4
月开始履行,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单晶电池片产品的稳定销售,预计将对公司
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
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
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合同销售的单晶电池片预计产生的营业收入是按照当前市场产品销售价格
来测算的。受全球经济形势及行业阶段性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故该合同销售单
晶电池片的营业收入可能存在与目前测算不符的情况。测算的营业收入是该合同
顺利执行完成可产生的总营业收入,未考虑合同履约风险、未来单晶电池片市场
价格等影响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不构成业绩承诺。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计划,为在光伏领域与合作伙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营造行业互利共赢的格局,公司控股孙公司赛福天新能源与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
份公司(以下简称“晋能清洁”)签订了《电池片框架合同》,合同约定2023年
4月至2023年9月,赛福天新能源向晋能清洁供应折合电池片数量合计1,200万片。
本合同属于日常交易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约定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赛福天新能源向晋能清洁供应折合电池片
数量合计1,200万片。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1日
    3、注册资本:175,609.5648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邓铭
    5、注册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经济开发区1号
    6、经营范围:进出口: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服务及进出口业务;太阳能实验室技术研发;光伏分布式能源开发;电力业务:
太阳能发电。(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晋能清洁为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8、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主要合同条款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情况
    买方: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
    卖方:苏州赛福天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二)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如果合同期限届满前最后一笔贸
易合同关系已经开始但尚未履行完毕,则该合同期限续延至该最后一笔订单履行
结束。
    (三)定价模式
    产品价格依据当期市场情况确定,合同双方在每月最后一周确定次月产品单
价。
       (四)合作数量
    合同双方协商约定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赛福天新能源向晋能清洁供应折
合电池片数量合计1,200万片,每月具体合作数量以晋能清洁实际释放需求为准。
       (五)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必须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对本合同下出现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向
晋能清洁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日常销售框架合同。按照当前市场产品销售价格测算,预计本次合
同约定的单晶电池片销售量将产生营业收入合计人民币9,000万元左右,该测算
数据未考虑未来单晶电池片市场价格及行业阶段性供需变化等因素,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不构成业绩承诺。本次日常销售框架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单晶电池
片产品的稳定销售,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光伏业务板块的发
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
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合同销售的单晶电池片预计产生的营业收入是按照当前市场产品销售
价格来测算的。受全球经济形势及行业阶段性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故该合同销
售单晶电池片的营业收入可能存在与目前测算不符的情况。测算的营业收入是该
合同顺利执行完成可产生的总营业收入,未考虑合同履约风险、未来单晶电池片
市场价格等影响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不构成业绩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