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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筑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2-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全筑
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就全筑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0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全筑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7,361,111 股,发行价格 2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6.8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8,359,966.80 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已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全部到账,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众会验字(2016)第 5840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
 1       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                     21,122.00      21,000.00
 2       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                       8,995.00       8,150.0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3,610.27       2,350.00

                                       1
                                                         项目         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
 4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3,836.02       3,500.00
 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                             合计                    52,563.29      50,000.00

       二、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2018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2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批准,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核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相关会议记录,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3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全筑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全筑股份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振瑜              庞海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