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筑股份: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2019-01-25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2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合作的初步意向,旨在表达各方的初步磋
商结果,本次战略投资是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各方后续的合作以最
终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正式交易文件的签订及具体内容存在不确
定性。
国盛海通基金拟以对全筑装饰增资的方式获得不超过其 20%的股权。若
本次战略投资最终完成,则全筑装饰的资金流有望得到改善,财务成本
下降,资产负债率降低。
近日,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或“目标公司”)与上海国盛
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盛海通基金”或“投资方”)
签订了战略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中路 786 弄 5 号 349 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盛海通基金系以上海市属国资平台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联合
相关市属国企,发起设立的上市公司纾困基金。该基金致力于支持民营实体经济
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资本
联动、融合发展、优势互补、产业协作。
公司及全筑装饰与国盛海通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订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与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战略投资
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签署《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并与国盛海通基金进一步协
商由国盛海通基金拟以对全筑装饰增资的方式获得不超过其 20%的股权的交易。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引入投资方作为战略投资者,由投资方通过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
式向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并通过增资取得目标公司不超过 20%的股权(简称“本
次战略投资”)。具体增资价格应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
价值为作价基准,并进一步协商确定。本次战略投资项下各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安
排,应由各方进一步协商,并在正式交易文件中最终协商确定。
2、除非经投资方书面豁免,本次战略投资的实施应以相关先决条件的全部
满足为前提。
3、本框架协议各方自身并保证其各自参与执行协议的人员不得利用在本框
架协议执行过程中所获悉的未公开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活动。
4、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六(6)个月内,投资方将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
履行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根据尽职调查及投资决策情况,确定是否与交易相关
方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如超过六(6)个月,交易各方仍未能就本次战略投资达
成正式交易文件,除非交易各方另行书面同意延期,则本框架协议不再执行。
5、本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合作的初步意向,除本框架协议“保密条款”、“法
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及“法律效力”条款外,本框架协议的其他各项条款不具有
法律约束力,亦不构成本次战略投资及其相关交易的要约、协议或承诺。本框架
协议“保密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及“法律效力”条款应于各方签署之
日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全筑装饰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设计甲级和施工一级资质。其主要对外
承接住宅全装修业务并进行具体实施,是公司重要的全资子公司。
若全筑装饰本次拟引入战略投资人的交易最终完成,则将改善全筑装饰未来
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降低财务成本,改善现金流,降低资产负债率。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合作的初步意向,旨在表达各方的初步磋商结
果,本次战略投资是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各方后续的合作以最终签署的正式
交易文件正式为准。正式交易文件的签订及具体内容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