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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筑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32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未到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向关联方朱斌先生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
赁面积为 285.3 m2,租金人民币 30,000 元/月,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全筑易家居配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易”)向关联
方朱斌先生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面积 114.62m2,
租金人民币 4,880 元/月,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全筑新军住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新军”)向
关联方朱斌先生、陈文先生、蒋惠霆先生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房产作为公司
办公场所。租赁面积分别为 737.61m2、287.25m2、114.62m2,租金分别为人民币
64,300 元/月、25,000 元/月、10,000 元/月,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关联方回避说明
    朱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文先生为公司董事、总
经理,蒋惠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朱斌先生和陈文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
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关联方朱斌先生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
赁面积为 285.3 m2,租金人民币 30,000 元/月,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全筑易向关联方朱斌先生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
租赁面积 114.62m2,租金人民币 4,880 元/月,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全筑新军向关联方朱斌先生、陈文先生、蒋惠霆先生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沪闵
路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面积分别为 737.61m2、287.25m2、114.62m2,租
金分别为人民币 64,300 元/月、25,000 元/月、10,000 元/月,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关联董事
朱斌先生、陈文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 5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崔荣军先生、周波女士先生、徐甘先生对本次关
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未到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朱斌,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硕士学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陈文,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公司董事、总经理。
    蒋惠霆,男,中国国籍,1971 年出生,硕士学历,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租赁朱斌房屋的租赁合同
    (1)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601、602
    (2)建筑面积:285.3 m2
    (3)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租金:30,000元/月
   (5)用途:办公
   (6)支付周期与时间:按年度支付,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7)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8)押金:30,000元
   (9)发票:收到款项30日内,出租方必须将发票提供给承租方
   (10)下列费用①②③④⑤⑥⑦由承租方支付:
   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物业管理费、⑤网络、⑥电话费、⑦有线电
视费。
   2、全筑易租赁朱斌房屋的租赁合同
   (1)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603
   (2)建筑面积:114.62 m2
   (3)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租金:4,880元/月
   (5)用途:办公
   (6)支付周期与时间:按年度支付,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7)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8)押金:4,880元
   (9)发票:收到款项30日内,出租方必须将发票提供给承租方
   (10)下列费用①②③④⑤⑥⑦由承租方支付:
   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物业管理费、⑤网络、⑥电话费、⑦有线电
视费。

   3、全筑新军租赁陈文房屋的租赁合同
   (1)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901
   (2)建筑面积:172.63m2
   (3)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租金:15,000元/月
   (5)用途:办公
   (6)支付周期与时间:按年度支付,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7)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8)押金:15,000元
   (9)发票:收到款项30日内,出租方必须将发票提供给承租方
   (10)下列费用①②③④⑤⑥⑦由承租方支付:
   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物业管理费、⑤网络、⑥电话费、⑦有线电
视费。

   4、全筑新军租赁陈文房屋的租赁合同
   (1)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1002
   (2)建筑面积:114.62m2
   (3)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租金:10,000元/月
   (5)用途:办公
   (6)支付周期与时间:按年度支付,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7)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8)押金:10,000元
   (9)发票:收到款项30日内,出租方必须将发票提供给承租方
   (10)下列费用①②③④⑤⑥⑦由承租方支付:
   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物业管理费、⑤网络、⑥电话费、⑦有线电
视费。
   5、全筑新军租赁朱斌房屋的租赁合同
   (1)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902/903/904/905
   (2)建筑面积:564.98m2
   (3)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租金49,300元/月
   (5)用途:办公
   (6)支付周期与时间:按年度支付,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7)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8)押金:49,300元
   (9)发票:收到款项30日内,出租方必须将发票提供给承租方
   (10)下列费用①②③④⑤⑥⑦由承租方支付:
   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物业管理费、⑤网络、⑥电话费、⑦有线电
视费。
   6、全筑新军租赁朱斌房屋的租赁合同
   (1)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1001
   (2)建筑面积:172.63m2
   (3)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租金15,000元/月
   (5)用途:办公
   (6)支付周期与时间:按年度支付,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7)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8)押金:15,000元
   (9)发票:收到款项30日内,出租方必须将发票提供给承租方
   (10)下列费用①②③④⑤⑥⑦由承租方支付:
   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物业管理费、⑤网络、⑥电话费、⑦有线电
视费。
   7、全筑新军租赁蒋惠霆房屋的租赁合同
   (1)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1004
   (2)建筑面积:114.62m2
   (3)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租金10,000元/月
   (5)用途:办公
   (6)支付周期与时间:按年度支付,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7)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8)押金:10,000元
   (9)发票:收到款项30日内,出租方必须将发票提供给承租方
   (10)下列费用①②③④⑤⑥⑦由承租方支付:
   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物业管理费、⑤网络、⑥电话费、⑦有线电
视费。
    四、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1、与朱斌先生的累计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朱斌先生在过去12个月累计发生的关联
交易金额为1,108,268.74元。
    2、与陈文先生的累计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陈文先生在过去12个月累计发生的关联
交易金额为290,097.09元。
    3、与蒋惠霆先生的累计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蒋惠霆先生在过去12个月累计发生的关
联交易金额为116,504.85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朱斌先生、董事总经理陈文先生、副总经理蒋惠霆先生为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办公场所,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
下,由其余 5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
公场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崔荣
军先生、周波女士、徐甘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
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之办公场所租赁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