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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筑股份:关于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40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9】0507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现将《问询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与公司经营情况等,从经营业务、往来款项、流动性等方
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经营业务
    公司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65.21 亿元,同比增长 40.98%;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6 亿元,同比增长 58.10%。营业收入与利润均大幅增长,请就经营
业务相关事项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 营业收入与待转销项税额情况。年报显示,公司 2018 年待转销项税额 2.70
亿元,同比增长 83.1%,按增值税税率 17%估算,公司约有 15.88 亿收入已确认、
但未进行税务申报,该金额约占 2018 年总营业收入的 24.35%。请公司补充披露:
    (1)说明公司各类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完工百分比如何确认、
如何确定建造合同工作量、如何预估毛利率、收入确认时点等,并说明是否与同
行业一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
    (2)对比同行业数据,说明公司待转销项税额同比大幅增长、且占营业收
入比例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审慎,是否存在提前确
认收入的情况。
    2. 四季度业绩大幅增加情况。年报显示,公司 2018 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分别
为 10.34 亿、16.5 亿、18.52 亿、19.85 亿,对应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0.38 亿、0.27
亿、0.54 亿、1.35 亿,第四季度净利润率大幅提升,且贡献了全年利润的 50%
以上。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具体业务开展情况、结算模式,补充披露各季度营
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年末提前确认利润的
情况。
    3.期间费用变动与业绩匹配情况。年报显示,2018 年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20.55%,管理费用同比增长 33.57%,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20.35%,财务费用同比
增长 5.54%,均明显低于营业收入与利润增幅。请公司补充披露,对比同行业情
况,公司经营状况是否发生明显变化,期间费用增幅明显低于营收与利润的原因
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期间费用跨期确认的情形。
    4.客户与供应商较为集中情况。年报显示,公司 2018 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388,282.46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59.54%,占比较大;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223,986.97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41.27%,占比亦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
    (1)前五大客户的具体名称、销售产品类别、销售金额及占比;
    (2)前五大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
    (3)核实前五大客户与前五大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二、关于往来款项
    公司 2018 年应收账款 43.86 亿元,同比增长 72.78%,应收票据 11.06 亿元,
同比增长 300.66%。公司应收款项大幅增长,且对恒大地产集团相关公司的应收
款项占比超五成,请就往来款项相关事项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5.应收账款大幅增长及其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年报显示,公司 2018 年应收
账款同比增长 72.78%,远大于营业收入增幅,且占总资产比例高达 54.03%;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 3.12 亿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仅为 6.64%。此外,2017
年第四季度起,你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决算前应
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及质保期内的质保金、信用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由账龄分析
法改为余额百分比法,坏账计提比例由 20%-100%降至 5%-10%,且公司 2017
年、2018 年受会计估计变更影响部分占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高达 96.17%、97.8%,
该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金额大幅下降。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上下游行业与公司具体经营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增幅远大于营业
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2)对比同行业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大额应
收账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
    (3)列示近三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详细说明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背
景、原因和合理性;
    (4)按账龄列示决算前应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及质保期内的质保金、信用
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量化分析会计估计变更对 2018 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影
响。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6.公司与恒大系公司往来款情况。年报显示,公司 2018 年应收账款欠款方
期末余额第一名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单位,应收金额 24.3 亿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高达 51.72%;同时,公司预付款对象第四名为广州恒大材
料设备有限公司。另据公司半年报显示,公司应付利息 3650.05 万元,同比增长
2025.49%,主要为恒大金服委贷到期一次付息利息预提增加所致;其他应付款
4717.58 万元,同比增长 40.25%,主要为预提恒大金服贷款利息。即公司一方面
应收恒大系公司大额款项,另一方面向恒大系公司有息借款,同时又向恒大系公
司采购原材料。请公司补充披露:
    (1)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中涉及恒大系公司
的业务背景,相关交易安排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并核实其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
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对于公司向恒大系公司采购的交易,详细列示交易对方名称、期初余
额、发生额、期末余额、结算信用政策等,对比同行业采购价格,说明价格是否
公允合理;
    (3)对于公司向恒大系公司融资的交易,详细列示近三年融资的发生额、
余额、融资成本等,公司是否需向恒大系公司提供质押或担保,对比同期银行基
准利率、同行业类似贷款利率说明融资成本是否公允合理;
    (4)对于公司向恒大系公司销售的交易,说明销售信用政策,按账龄列示
公司对恒大系公司应收账款的金额及坏账计提情况,评估相关款项回收风险,说
明公司相应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5)上述采购、融资交易是否与公司对恒大系公司的销售交易进行捆绑,
是否为公司承接恒大系公司业务的前置条件;公司是否对恒大系公司严重依赖,
是否具有开拓其他客户的计划与措施。
    (6)结合问题(5),公司确认收入金额是否应扣减相应采购和融资成本,
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7.公司应收商业票据大幅增加情况。年报显示,公司 2018 年应收票据 11.06
亿元,同比增长 300.66%。其中,商业承兑汇票 11.04 亿元,占应付票据总额的
99.82%,且同比增长 310.41%,增幅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
    (1)补充应收票据前 5 名欠款方名称、金额,票据开出与承兑是否涉及关
联方,分析票据转让、收款等结算风险,并说明公司相应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2)历史上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以及截至目前该等票据的到期
和兑付情况;
    (3)报告期期末商业承兑汇票是否类同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若未计提,
请说明原因、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发表意见。
    三、关于负债情况及其他
    8.负债增长与现金流、财务费用匹配情况。年报显示,公司 2018 年报告期
内有息负债大幅增加,短期借款 9.63 亿元,同比增长 42.8%;长期借款 2.73 亿
元,同比增长 5,648.12%;资产负债率 76.13%,同比增加 8.29 个百分点。请公
司补充披露:
    (1)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2.31 亿元,同比净流出 8.06 亿元,
请公司说明在负债大幅增加的情况下,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却大幅下降的原因及
合理性;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 0.68 亿元,同比增加仅 5.54%,请公司说明在
有息负债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财务费用却未发生明显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请结合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周转情况,说明公司经营是否发生
较大变化,短期内有息负债大幅增加的背景及原因;
    (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92 亿元,去年同期仅为-2.79 亿元,
请公司说明经营模式是否变化,分析经营活动现金流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
性,结合问题(1)说明是否存在将部分筹资活动现金流转换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的情况。
    9.商誉相关情况。年报显示,2018 年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 3.23 亿元,计
提商誉减值 153.54 万元。其中,收购地东设计形成的 2.82 亿元商誉和收购 GOS
Australia Pty Ltd 形成的 0.41 亿商誉均未计提减值,收购艾尔门窗形成的 153.54
万元商誉则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
    (1)各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收入增长率、自由现金流、折现率等
重点指标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
值》相关要求;
    (2)结合前期收购地东设计、GOS Australia Pty Ltd 时的资产评估基础以及
对未来的盈利预测情况,对比当期业绩,说明是否存在商誉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
形。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10.未确认递延所得税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
    (1)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期
内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报告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等情况,以及预计未来盈利
情况;
    (2)说明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总额为 6782.97
万元的具体确认依据及其合理性。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
露的原因。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问题 1、3、5-7、9 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5 月 7 日之前,
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