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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筑股份: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8-13  

						公司代码:603030                   公司简称:全筑股份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 年 8 月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 14: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南宁路 1000 号 18 层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朱斌先生
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
2、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议案一: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股东发言及股东提问。
4、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5、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6、董事会秘书宣布表决结果。
7、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8、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9、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
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并认真
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出席
会议人员发生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将报告
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
序和安全。
    四、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各股东充
分行使发言、提问的权利,请准备发言和提问的股东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
提供发言提纲。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
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股东发言时,其他参会人员应当充分尊重股东发言的权利,充分听取发言股东的
意见。
    五、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
不予表决。
    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本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
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七、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0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0-101)。
    八、本会议须知由股东大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对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
期”予以修订,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
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
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修订后:
    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
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告的《上海
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已被取消,
同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已经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前述调
整编制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郭强、何芬尼、汪茵、徐尤信、张鼎臣 5 名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应对上述 5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1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刘
英、马嘉勇、王征 3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应对上述 3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2.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周文杰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应对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共计 9.72 万股限制性
股票公司均已注销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变为 538,116,633 股。因此,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8,213,833 元。                          538,116,633 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538,213,833 股,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538,116,633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38,213,833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38,116,633 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