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全筑股份: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转股代码:191578         转股简称:全筑转股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终止项目名称: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3436.14 万元(包含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利息
       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经
审慎论证,决定终止部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即“区域中心建设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3436.14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7 月 28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1 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 17,361,111 股,发行价格为
2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6.8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
荐费用、律师费用、验资费用等)11,64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8,359,996.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众华所”)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16】第 5840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募投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项目实施主体
 1      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    21,122.00           21,000.00       公司
 2      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     8,995.00            8,150.00       公司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3,610.27            2,350.00       公司
 4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3,836.02            3,500.00       公司
 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公司
 -                 合计               52,563.29           50,000.00        -


       二、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区域中心建设项目”拟在武汉、成
都、西安、珠海建立区域中心。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实施地点的议案》。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规划布局,公司拟新增北京、重庆
等区域中心,以实现小区域中心快速联动周边城市,多个小区域中心互动连接,
资源优势互补互助,产生、发挥集群效应,从而完成全国若干大区战略布局的需
要。
       2019 年 4 月 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区域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
从全装修业务布局方面出发,选取全国重点省份、城市进行全装修业务的拓展、
延伸、辐射。公司目前布局的区域中心主要在一二线城市,随着全装修住宅普及,
比例提升,未来公司的业务将逐步纵深深入到三四线城市。区域中心建设将是一
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公司募投项目“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进展延期。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区域中心建设项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
                              中信银行青浦支行    8110201012700446903       1,123,943.61
       份有限公司
                                   合计                                     1,123,943.6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3500.00                 63.86                                3436.14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已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3,5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告编号:2020-09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流资金尚未归还至该募集
      资金专户。公司承诺,在实施永久补流前,公司先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用于暂时
      补流的 3,500 万元归还至该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再行实施永久补流。

           四、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主要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为住宅全装修,“区域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从全装修业务布
      局出发,选取若干大区作为业务中心,进行周边拓展、辐射、联动,以中心带动
      周边的方式,实现资源互补互助,共同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房地产开发商。当开发商对项目进行招标或邀标
      时,公司需在项目实施地设立临时项目中心,参与开发商招标或邀标工作。另外,
      该临时项目中心还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向当地建委报建等工作。由于优质区域和
      优质项目较为集中,几年来公司在北京、武汉、西安、成都、重庆、杭州、南京、
      广州、珠海等地设立的临时中心经过长期运营维护已具备了一定规模并能独立运
      作,已陆续升级为公司常设区域中心,实现了“大区建设,联动周边,共同发展”
      的目的,覆盖范围和业务规模已达到公司战略布局的要求。考虑到募投项目的经
      济效益及相关业务的区位一致性,为避免重复投资,公司经审慎论证决定终止“区
      域中心建设项目”。

           五、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区域中心
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3436.14 万元(包含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利
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补流
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避免了重复投资,有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
用剩余募集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七、专项说明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
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董事会召开的程序、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
发展战略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全筑股份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已经全
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