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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筑股份: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2021 年度,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监
督。现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设成员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2021 年度,监事会共
召开 1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8、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9、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之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1 年 5 月 6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2021 年 5 月 26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2021 年 8 月 3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2021 年 8 月 30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2021 年 9 月 7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七)2021 年 10 月 12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八)2021 年 10 月 2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九)2021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十)2021 年 12 月 15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2021 年 12 月 20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
求规范运作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规范,
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
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年报。监事
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监事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年报进行了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
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增进全体股东对公司的
理解和认识。公司年报编制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等规定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
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
资金,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编制
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的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
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督、督促公司和董事
会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