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09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
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
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直接
永久补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其中
“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是基于上述募投项目
均已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款项已结清;终止“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
(一期)”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流动性困境
下,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流后将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加契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发展需要,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事项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
久补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
决定,是基于募投项目均已完工并已履行完毕支付义务,该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
久补流后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加契合公
司现阶段的实际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波、徐甘、钟根元
2022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