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1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
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
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
定,基于审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计提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
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已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和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各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内外部环境及股价因素,不存在
损害公司、员工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加公司持股计划。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 2 年。
三、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周波、徐甘、钟根元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