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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筑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22-09-14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丛中笑(以
下简称“交易对方”)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
筑装饰”)的 81.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对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
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特此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
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二)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上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三)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
的预案及其摘要和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四)2022 年 9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2022 年 9 月 13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上海
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之框架协议》。

    综上,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特此作出如下声
明和保证:

    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的法律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
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