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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筑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2023-04-12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56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申请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

    申请人:安庆安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筑建材”)

    裁定类型:破产清算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全筑装饰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28.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营业收入的69.56%;2021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59.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64.53%;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2.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58%。三中院当前已经正式受理了全筑装饰的破产
    清算申请,全筑装饰进入破产程序后,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其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事项预计将导致公司的资产及收入规模大幅下降。

    2、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丛中笑出售公司持有的全筑装饰的81.50%
    股权。全筑装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将导致公司丧失对其的控制权,重大资产
    出售将被终止。

    3、全筑装饰破产清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
    终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
    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4、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对全筑装饰的实际担保余额约为4.60亿元,因
    内部资金往来形成全筑装饰对公司的应付款项净额约为3.08亿元,公司为全
    筑装饰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可能存在被债权人要求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风
    险以及全筑装饰应付公司的款项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全筑装饰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
中院”) 的《民事裁定书》(【2023】沪03破203号),裁定受理安筑建材对全筑
装饰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法院作出裁定的,应当在收到法院裁定后及时披露。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概述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庆安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胡岳霞

    3、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11MA2T2WCE61

    5、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花园小区1#楼204室

    申请人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爱兵
    3、注册资本:61,349.6933 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LUTD34

    5、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 901 弄 98 号 3 层 Y 区 346 室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
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潢专业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土石方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家具、家居用品租赁,销售家具、木制品、机
电设备、暖通设备、公共安全防范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50%
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50%



    8、与公司关系的说明:

    全筑装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599,109.02                         416,262.34
总负债                                  575,902.12                        447,426.33
所有者权益                               23,206.90                         -31,163.99
资产负债率                                96.13%                            107.49%
      科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1,134.17                          59,789.37
净利润                                   -98,044.39                        -54,370.90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


    (三)破产申请简述

    1、申请时间:2022年11月29日
    2、破产申请事由:

    2022 年 8 月 23 日,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皖 0802 民
初 1746 号《民事判决书》,就安筑建材与全筑装饰合同纠纷一案做出判决,判
决全筑装饰支付安筑建材约 97.87 万元。因全筑装饰未履行该生效判决所确定的
款项支付义务,因此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22)皖 0802 执 2239
号。后经安筑建材调查发现,全筑装饰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
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四)法院裁定时间

    2023年4月4日

    (五)裁定书主要内容

    三中院认为被申请人全筑装饰具备破产原因,为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
不准许安筑建材撤回破产清算申请的请求。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四条第一项、第三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裁
定如下:

    不准许安筑建材撤回对全筑装饰的破产清算申请;

    受理安筑建材对全筑装饰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三中院正在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任命管理人工作,待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影响

    1、全筑装饰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28.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营业收入的69.56%;2021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59.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64.53%;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2.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母净资产的20.58%。三中院当前已经正式受理了全筑装饰的破产清算申请,全
筑装饰进入破产程序后,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该事项预计将导致公司的资产及收入规模大幅下降。

    2、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丛中笑出售公司持有的全筑装饰的 81.50%股
权。全筑装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将导致公司丧失对其的控制权,重大资产出售将
被终止。

    3、全筑装饰破产清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
终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对全筑装饰的实际担保余额约为 4.60 亿
元,因内部资金往来形成全筑装饰对公司的应付款项净额约为 3.08 亿元,公司
为全筑装饰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可能存在被债权人要求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风
险以及全筑装饰应付公司的款项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2年末经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25日、2023年4月1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