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筑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04-29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1110038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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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1110038 号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全
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控股集团”)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一、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
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全筑控股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
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三、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因全筑控股集团重要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我们开展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时,未能取得充足的样本量,导致我们无法判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是
否有效。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由于审计范围受到上述限制,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发表意见所需的充分、适
当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全筑控股集团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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