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交运: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4-02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规定及要求,我们作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充分参与公司运作,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 2017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吕永权(2016.6.23-2019.6.22)男,汉族,1967 年 8 月 24 日出生,毕业于
南京大学,MBA 硕士学位;2004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新疆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
理学院,国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4 年 7 月至今,担任新疆中泰嘉华投资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新疆元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疆银丰现代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4 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甄振邦(2016.6.23-2019.6.22)男,汉族,1965 年 4 月 11 日出生,法学硕
士,二级律师职称;1994 年 4 月至今,担任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
师;2014 年 1 月至今,担任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李伟东(2016.6.23-2019.6.22)男,汉族,1948 年 11 月 27 日出生,毕业于
北京交通干部管理学院,大专学历,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处
副主任科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运输管理科科长、
客运处副处长等职务;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
输协会副秘书长;201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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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我们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
2、我们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7 年任职期内,我们本着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职态度,通过通讯或现场
方式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认真审阅了每次会议各项议案及相关材
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
极作用。2017 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10 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全年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反对次数)
吕永权 10 2 8 0 0 0
甄振邦 10 2 8 0 0 0
李伟东 10 7 3 0 0 0
2017 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资料准备充分、完整,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 2017 年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提出
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其中: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1 次临时股东
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与股东
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我们工作水平和效率。
独立董事 应参加股东大会 列席年度股东大会 列席临时股东大会 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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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吕永权 2 0 1 1
甄振邦 2 0 1 1
李伟东 2 1 0 1
(三)专门委员会参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分别作为董事会各项专门委员会委员,能够有效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洽谈,并有效了解公司整体运营情况,为公司稳步发展提供
建议。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的会议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发展委员会 1 1
吕永权
审计委员会 4 4
战略发展委员会 1 1
李伟东 提名委员会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审计委员会 4 4
甄振邦 提名委员会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四)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我们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及规定,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会议
事项 发表时间 意见类型
届次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二届七次 2017 年 1 月 20 日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
明确同意
意见 二届九次 2017 年 4 月 24 日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年审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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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部分合营人购车贷款提供担保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明确同意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二届十二次 2017 年 8 月 8 日
明确同意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二届十六次 2017 年 12 月 29 日 明确同意
(五)在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任职期内,我们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
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
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审议程序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等方面做出判断,以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
和使用情况,并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安全性进行了核查和判断。
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募投项目于 2017 年度期间未能投入建设和使用,为股
东利益最大化,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择机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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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募集资金分阶段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上述
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未出现影响
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对
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考核结果得以严格执行。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要求,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公司未更换年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仍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制定、执行利
润分配方案。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督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披露的内容遵从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
系,并得以有效执行。目前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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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以及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
委员、提名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运作规范,符合公司制定的相
关制度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
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致力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以确保公司、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各项权益。
2018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学习加深对各项法律法规理解,加强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协作,做到独立公正的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
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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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吕永权 甄振邦 李伟东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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