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交运: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8-07-13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新交运”或“公司”)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其股票于2018年6月5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德新交运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的股价波动说明如下:
1、公司股票本次连续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8年6月4日)收盘价格为
17.01元/股,连续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18年5月7日)收盘价为20.90元/股,该
区间内(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6月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跌幅为
-18.61%。
2、公司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上证综指(000001.SH)累计涨跌幅为
-1.45%,同期证监会道路运输指数(883159.WI)累计涨跌幅为-5.82%。剔除大
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未超过《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
规定的20%,无异常波动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德新交运
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无异常波
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
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签章页)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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