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德新交运: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同意上市公司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援引其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声明2018-08-18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同意上市公司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
                援引其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声明


    本所作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新交运”)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同意德新交运在《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援引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德力西新疆交通
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
内容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同意上市公司于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书中援引其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声明》之签字盖章页)




    签字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朱光忠                   邢环中


    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
          李昌道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