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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新交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2-04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作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于提名一名(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王仲鸣先生个人简历及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我们认为:候选人王仲鸣先生具备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任

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王仲鸣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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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伟东                  吕永权                   甄振邦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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