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交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19-04-2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 德新交运
保荐代表人 王珏、方东风 上市公司代码 60303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48 号)核准,德力西新疆交通
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新交运”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3,705,4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3,005,583.38 元,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60,699,816.62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681 号《验资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德力
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新交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德新交运进行持续督导。长
江保荐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
就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号
长江保荐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
1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
的工作计划。
序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号
长江保荐已与德新交运签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保荐协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议书》,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持续督导期的权利和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长江
保荐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等方式开展持续督
3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及走访等
导工作。
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
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无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违法违规事项。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
5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相关当事人无违法违规、违背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承诺等事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其董事、监事、高管无违法违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情况。
长江保荐已督导公司依照最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新要求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长江保荐已督导公司建立健
8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全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则等。
长江保荐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9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 二、信 息披露 及其审阅情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况”。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长江保荐对公司的信息披露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10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及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时进行事前审阅,详见“二、
告。 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序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号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
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
详见“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
11 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
情况”。
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德新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12 交运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
事项。
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德新
13 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交运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
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德新
14 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
交运未出现该等事项。
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
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德新
15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交运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 事项。
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
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在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长
江保荐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
16 关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
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工作要求,确保了检查工作质
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
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
2018 年半年度,德新交运营
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业 利 润 同 比 下 降 83.33% ;
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
2018 年 8 月,长江保荐对德
17 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
新交运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
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
现场检查,并上报上海证券交
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
易所。
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序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号
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公司募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 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
18
等承诺事项。 的实施等承诺,并对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给予了重点关注。
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德新交运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监事会决议及公告、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等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
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长江保荐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信
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重大信
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需要对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情
形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报告需要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8 年 8 月,长江保荐对德新交运 2018 年半年度营业利润同比下降 50%以
上的事项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并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珏 方东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