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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新交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0-030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

资产,仅涉及相关期间的重分类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

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

知》(财会(2019)16号),根据上述财政部通知规定和要求,公司按照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

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

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

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

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报表已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

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
                               第 1 页 共 4 页
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

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四)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

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报表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具体调整变化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合并                                母公司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      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     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0

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      上年年末余额 0 元,“应收账款”上年     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

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    年末余额 6,750,360.32 元;              额 6,347,296.99 元;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

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 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上年年末余额 0 元,“应付账款”上年     “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0

                                年末余额 18,529,835.09 元。             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

                                                                        额 20,424,930.57 元。

(2)将“资产减值损失”、“信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
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
                                                                        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以“-”号填列)”:2019 年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      2019 年度金额-1,327,025.52 元,2018
                                                                        度金额-628,774.11 元,2018
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年度-450,045.43 元。
                                                                        年度-568,307.62 元。
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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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

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

响数,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具体调整变化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合并                   母公司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减 少

 (1)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为    275,000,000.00 元      275,000,000.00 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 增 加

 益的金融资产”。                     275,000,000.00 元      275,000,000.00 元




    (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

(2019)8号]的规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

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四)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

号]的规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公司

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

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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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所作出的决议符合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德新交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德新交运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德新交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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