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交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8-20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作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等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
放和使用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告》。
二、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
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
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期末的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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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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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吕永权 马洁 陈盈如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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