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交运: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1-05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审机
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立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章程》、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第 1 页 共 2 页
[本页无正文,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顾孟迪 陈盈如 吕永权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4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