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德新交运: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0-12-31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赣州市致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健和誉健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致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
莞市致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
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宏精密”)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
会对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作出审慎判断,认为:

    1、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致宏精密 100%股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涉
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所
涉及的相关报批事项已在《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权属清晰,不
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影响
标的资产合法存续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致宏精密的生
产经营。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继续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
业竞争。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1
    (本页无正文,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
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