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交运: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21-02-18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1-012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2 月 30 日,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
《关于对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04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德力西
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德力西新疆交
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开展
《问询函》回复工作。但鉴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问题尚需进一
步梳理,同时中介机构需要履行相关核查程序及内部审批流程,为保证回复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1 月 28 日、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0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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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及相关中介机构正积极对《问询函》中涉及的
相关问题进行补充、核实,中介机构核查、调查工作尚在进行中,为避免误导
投资者,确保本次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在 2021 年
2 月 10 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决定延期 5 个交易
日回复《问询函》。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组织各方推进《问询函》回
复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
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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