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德新: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7-31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 德新         公告编号:2021-066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9日以传真、专人

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情况紧急,

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紧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2人(监

事杨阿娜女士因公务出差请假),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2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林芳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 1 页 共 4 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充分调动

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

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力西新

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订了《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

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力西新

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第 2 页 共 4 页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订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的具体内容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告栏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第 3 页 共 4 页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