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的执业情况,并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