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科技: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1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
作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形成了《德力西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
评价是客观和真实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做出的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的评价报告。
二、《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明
确清晰,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故意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2022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德力
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业绩承诺实现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F10330 号】。经审计的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21,674.15 万元,其中已计提超额业绩奖励 5,083.08 万元。计
提超额业绩奖励前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994.78 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984.87 万元。2022 年度承诺
业绩为 8,173.50 万元,业绩承诺实现率为 317.92%。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致宏精密完成了 2022 年业绩承诺。因此,我们同意
《关于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2022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以
及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的个人绩效考评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公司根据规定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以及购买理财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以及购买理财业务,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以及购
买理财的议案》。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IPO、2016-2022 年度提供审计
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
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
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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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