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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09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的《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同意公司拟定的《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有关
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
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权数量,确定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
量和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
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已身故
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终止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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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实施;在与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定等。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
/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
议;
    (10)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
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效期期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易兰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易兰女士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其主任
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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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补选易兰女士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度期货交易授权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2017 年度开展 PVC 期货套期保
值交易的累计开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基础上增加 3,500 万元,至
累计开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万元(即不超过公司 2017 年度主要原材料
PVC 粉预计采购金额的 80%),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套期保值交易
方案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调整公司 2017 年度期货交易授权额度
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肖谋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土地储备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授权董事长在华南经济发展较好、交
通较便利地区以竞拍方式购买工业地块作为未来业务发展的储备用地,授权董事
长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负责相关地块调研、参与地块竞买事宜,
并授权其签署后续土地竞买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及办理土地证等相关手
续。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审议议案等以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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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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