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立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7-09-20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东莞市
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外,于 2017 年 9 月 9 日通过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内部宣传栏张贴《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为 2017 年 9 月 9 日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共计 10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
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
    截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的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或控股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工资单以及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凭证等材料。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
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的;(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7、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特此说明。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