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7-12-05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立股份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
函【2017】238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有关内容如下:
问题一:公司 2016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6,247.88
万元、9,899.13 万元,同比分别增长 15.06%和 41.87%。2017 年三季报显示,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762.56 万元,同比增长 13.53%,增长幅度放缓;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215.67 万元,同比下降 1.54%。本次拟实施的股本转增方
案与实际经营规模和业绩之间存在较明显不匹配的情况。请公司董事会补充说
明,在经营规模仅小幅度提升且业绩同比下滑的情况下,高比例转增股本的真
实考虑及其合理性。
问题二: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
登记工作,12 个月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 35%即将解锁。此外,持有公司股
份的董事卢旭球、王堂新所持股份将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解禁。请公司结合现
有股东限售股的解禁安排,说明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方案是否与限售股上市
流通事项有关。
问题三:请补充披露本次高比例转增议案形成和决策的具体过程,核实在
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并按规定提交内幕知情
人信息。
问题四:请公司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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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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