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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立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8-21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华富立复合材料有
       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提供
       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已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富立
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富立”)、四川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华富立”),为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分别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用途为企业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公
司为这两家全资子公司的上述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连
带保证责任担保。
    2018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华富立、四川华富立向银行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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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华富立
    浙江华富立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1 日,注册资本 4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谭
洪汝,住所为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虹光路 2999 号,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
塑料制品、装饰材料、五金配件;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
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乡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持有浙江华富立 100%的股权比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华富立总资产为 16,217.32 万元,净资产 5,148.43 万元,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949.81 万元,净利润 507.23 万元。
    2、四川华富立
    四川华富立成立于 2010 年 9 月 8 日,注册资本 1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谭洪
汝,住所为四川省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晨曦大道北段,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装
饰板、装饰线条(不含木质)及其他家具配件制造、销售;装饰纸加工、销售;
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限制、禁止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公司直接持有四川华富立 100%的股权比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富立总资产为 16,840.17 万元,净资产 1,347.44 万元,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872.65 万元,净利润 52.24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浙江华富立申请授信担保
    浙江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拟向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开票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公司
就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授信银行以实际提供授信额度的银行为准。
    2、四川华富立申请授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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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拟向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开票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公司
就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授信银行以实际提供授信额度的银行为准。
    综上,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连带保
证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富立、四川华富立具有实质控制权,
为全资子公司开展的日常业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
司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开票授信额度安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内
容主要针对用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周转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
需要。公司本次担保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的事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130,896.00 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次担
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6%。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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