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2018-08-2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莞
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立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3112 号)核准,华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1,67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 23.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8,844.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720.00 万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
的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
珠江”)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03480435 号”《验资
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
金额
装饰复合材料生产基地 14,564.00 10,969.00 浙江华富立 浙江平湖
1
建设项目
装饰复合材料生产线建
5,613.00 5,292.00 华立股份 东莞总部
设项目
家居装饰封边复合材料
15,028.00 10,421.00 四川华富立 四川崇州
生产基地项目
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2,038.00 2,038.00 华立股份 东莞总部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华立股份 东莞总部
合计 43,243.00 34,720.00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变更情况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子公司四川华富立为主体实施的“家居
装饰封边复合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前后项目实施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投 项目实施主 项目实施地
项目名称
总额 资总额 体 点
家居装饰封边复合材料
15,028.00 10,421.00 四川华富立 四川崇州
变更前 生产基地项目
小计 15,028.00 10,421.00 - -
家居装饰封边复合材料
9,728.00 5,121.00 四川华富立 四川崇州
生产基地项目
变更后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
7,131.00 5,300.00 华立股份 东莞总部
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
小计 16,859.00 10,421.00 - -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根据项目目前建
设进度情况及产能测算情况,公司拟对子公司浙江华富立实施的“装饰复合材料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所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与理财收 结余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的
项目名称 益(截至2018 (截至2018年8月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年8月20日) 20日)
装饰复合材料生产基
10,969.00 6,996.31 294.13 4,266.82
地建设项目
注:表中“利息与理财收益”是指,截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实际已收到的募集资金理财
收益及利息净收入。
2
截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装饰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建
设投入已基本完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测算,该项目形成的装饰复合
材料生产产能为 5.10 亿米,已达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设计产能目标。
有关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装饰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华
富立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
质量和控制项目风险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内部优化和调整,并加强对
项目建设投入的控制,从而,在保证项目产能有效输出的基础上节约项目建设开
支,形成资金结余。
此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计划
鉴于“装饰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
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 4,266.8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截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净收入 294.1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使用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
将按现行规定办理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
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自动终止。
3
五、相关审核及说明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浙江华富立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
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
速公司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资金营运能力。独立董事同意公
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同意将有关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浙江华富立实施的“装饰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进行结项,并对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当
前整体发展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将此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华立股份本次对子公司浙江华富立实施的“装饰复合材料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对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
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同时,该事项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4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华立股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装饰复合材料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郑 伟 郜泽民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