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立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6-20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洪汝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0.57%,股份来源为持股 5%以上股东王堂新先
生所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收
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洪汝先生发来的增持计划通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
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谭洪汝
先生拟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0.57%,股份来源为持股 5%以上
股东王堂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同日,公司收到王堂新先生发来的减持计划通知
函:由于个人的资金需求,王堂新先生拟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7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34%。
    一、本次大宗交易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不超过        不超过   其中
    谭洪汝   55,860,000       42.45%
                                           56,610,000      43.02%   有限售流通股:

                                       1
                                                              55,860,000;

                                                              无限售流通股:

                                                              不超过 750,000

                                         不少于      不少于
   王堂新    8,820,000      6.70%                               无限售流通股
                                        7,056,000    5.36%

    本次大宗交易完成后,谭洪汝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56,61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43.02%,谭洪汝先生及谢劭庄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
公司股份不超过 68,3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51.96%;

    除谭洪汝先生受让的股份外,王堂新先生仍将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1,01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0.77%;

    减持完成后王堂新先生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定价为市场公允价格,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不涉及内
幕交易、利益输送及其他不正当的交易行为。

    谭洪汝先生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制
度的要求,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大宗交易受让的公司股份。

    三、后续增持计划

    谭洪汝先生在未来 6 个月内无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四、其他说明

    本次大宗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