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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莞市华立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相
关会议资料和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特性,在遵循业务匹配
性、合规性前提下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同时,公司已建立与主要原材料采购相对应的规范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与年度经营计划相匹配的套期保值操作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套期保值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了适当的审批程序,符合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2020 年度
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议案》相关内容。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现金
流充裕,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
得到有效保障,投资风险安全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振忠、易兰、秋天
                                                         2020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