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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立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0-05-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广东东莞
      二○二○年五月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0 年 5 月 18 日 14:30
    网络投票:2020 年 5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总部二路 13 号汇富中心 9 楼华立股份运
营中心多媒体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谭洪汝先生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6. 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拟向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
案》;
    11.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划转相关事宜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
                                    -1-
议案》;
   14.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会议流程
    (一)会议开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会议须知

    (二)宣读议案

   宣读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三)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4.股东投票表决
   5.监票人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6.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四)会议决议

   1.宣读股东大会表决决议
   2.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闭会




                                   -2-
                                                              目录
会议须知 ............................................................................................................................... 2

议案一: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1

议案二: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6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7

议案三: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1

议案四: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3

议案五: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 24

议案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5

议案七:关于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6

议案八: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 ................................................. 27

议案九:关于公司拟向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28

议案十: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 29

议案十一: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划转相关事宜的议案 ..................................... 30

议案十二: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 ............................................................. 31

议案十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2

议案十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4




                                                                  1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
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
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
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
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在全部
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
持人申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会议召开期间,股
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
应当先以书面方式向会议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内容,超出此限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取消
发言人该次发言资格。股东每次发言时间不应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
称和所持股份数额。


                                   2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
票表决。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下:
    1、公司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
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表决,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
决。
    2、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在表决票上填写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并
签名。
    3、参会股东应就每项议案行使表决意见,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
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4、全部议案审议表决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表决票收回。
    5、参会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
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
平台操作说明。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
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
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




                                   3
议案一: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工作已圆满结束,董事会就 2019 年度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形成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19年主要经营情况

       1.全年营收、利润实现同步增长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027.67 万元,实现税后利润 9,376.17 万元,同
比分别增长 20.70%和 13.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41.45 万元,
同比去年增长 10.11%,有显著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饰边条和饰面板两大业务板块。2019 年,
饰边条板块实现销售收入为 63,091.29 万元;饰面板板块实现销售收入 7,206.43
万元。

       2.两大实业板块协同发展,资本平台成果初显
    2019 年,公司战略规划明确,通过“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提升,包
括梳理客户、整合订单、完善内部管理,以更优质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研发中
心、信息组、标准组进一步加强标准统一,规范运作模式;生产现场进行布局优
化,提升生产效率及订单实现速度;审计、人事、财务、采购等部门通过稽查完
善,保障正确的发展方向。
    在公司苦练内功,夯实产业基础的同时,公司着手布局投资平台,联合知名
投资机构盈科资本在深圳设立控股子公司尚润资本,以深圳为支点,向粤港澳大
湾区迸发,将实业与资本有机结合,形成联动互补,为公司战略发展打下坚实基
础。
    报告期内,将公司实业确定为“饰边条”及“饰面板”两大板块,协同发展,
构建公司的产业基础。公司“饰边条”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发展,“饰面板”业务
取得快速突破,协同发展。
    (1)“饰边条”业务板块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结构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提升对定制家具品牌客户
的服务力度,使得公司对定制家具品牌客户的销售比重不断提升,客户质量得到
优化,发展较为稳健。


                                       5
    (2)“饰面板”业务板块取得快速突破
    2019 年,公司饰面板业务板块取得快速突破。公司的饰面板产品获得行业
内各板材经销商的高度评价,公司已与粤港澳大湾区中多个城市的经销商完成签
约,在饰面板行业内逐步打开市场;并从市场实践中得到反馈,总结经验,优化
产品生产及销售策略,为后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饰边条产品毛利率有所提高
    2019 年度,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幅度有所降低,对生产成本进一步上
涨的压力有所缓解。同时,公司在技术工艺和生产管理流程进行了大量的改进尝
试,生产管理得到优化;到 2019 年末,生产流程优化等技改项目基本完成,有
效提升生产效率,对生产成本的降低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从具体财务指标来看,2019 年,公司饰边条产品整体毛利率为 30.46%,较
2018 年增加 2.92 个百分点。

    二、董事会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1.年度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 9 名董事,报告期内,董事陈鸣才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公司
随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肖建学先生进入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并按照相关规定为中小股
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提高了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便利性,保证了中小股东
权利的充分行使。公司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保证会议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相关
程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充分。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与之相关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它重大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等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参加相关知


                                    6
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勤勉履行自身职责。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公司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有 5 个,其中,“装饰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
目(东莞)”及“6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东莞) ”已于 2017 年基本完成。
    2018 年,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浙江华富立实施的“装饰复
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项目结余资金 4,313.09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
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2018 年,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四川华富立实施的“家居装饰封边复合材料
生产基地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了变更处理,变更募集资金 5,300.00 万元,用
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将“东莞市华立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变更后)”、“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期限
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公司对外投资及项目建设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相关情况如下:
    (1)2019 年 1 月,公司出资 1,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虹湾供应链科技
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供应链与大数据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原
料和产品(不含危化品)、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等相关材料领域的供应链管理及
服务等。
    (2)2019 年 1 月,公司出资 1,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
有限公司,主要用于承担含装饰复合材料在内的新材料和金属零部件等产品研
发、材料表面处理工艺技术研发等新建项目的建设。该公司主要负责“常平华立
装饰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的筹办工作。
    (3)2019 年 5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认购东莞粤科鑫泰五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 3,150 万元,专项
投资于东莞市鼎通精密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4)2019 年 7 月,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约定以增资时东莞市康茂电子有限公
司净资产情况对康茂电子进行增资。本次投资以现金形式增资人民币 300 万元

                                     7
(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 150 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华立股份持有康茂电子 60%
的股权。
    (5)2019 年 9 月,公司与成都数之联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及新一轮投资方
签订《关于成都数之联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成都数之联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通过老股转让及增资的形式参股数之联。公司本
次全部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老股转让款 250 万元人民币
(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 3.6390 万元人民币),增资款 750 万元人民币(对应注
册资本出资额 9.0064 万元人民币),投资后共持有数之联 1.04%的股权(对应注
册资本出资额 12.6454 万元人民币)。
    (6)2019 年 10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领维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开展股权投资等业务。
    (7)2019 年 10 月,公司与福建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股东签订《关于
福建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福建尚润 55%股权,
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550 万元。对应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7,80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建设况如下:
    (1)常平华立装饰复合材料生产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6 亿元,占地面积约 78
亩,规划建筑总面积约 16 万平方米,包含 8 栋厂房,2 栋宿舍,坐落于东莞市
常平镇。报告期内,该项目已正式启动,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报告期内,湖北华置立装饰材料厂区项目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包括部分
厂房及办公室,建筑面积约 20,000 平方米已顺利封顶,后续工程也陆续展开。

    4、员工股权激励实施进展情况
    2019 年,因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郑江东、肖谋琅
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
规定进行回购注销。
    2019 年 11 月,由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满足,公司为 32 名符合解除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第二个解
锁期解锁比例为授予股份总数的 35%,总计解除限售 28.8806 万股。

    三、董事会2020年主要工作



                                      8
    1.继续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在2019年顺利完成换届,新一届董事会将继续恪尽职
守、励精图治,让公司规范治理的传统得以延续,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
制定相对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积极关注市场局势、把握时代发展趋势,
不断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2.整合公司资源,推进既有产业稳步发展,探索新兴科技产业。
    2020年,董事会将积极推进公司整体资源整合,优化组织架构,明确权责及
奖惩措施,提高管理层、员工积极性,实现既有产业稳步发展。
    同时充分利用公司的资本平台,以此为支点,积极与市场发生互动,输出既
有产业,扩大市场份额;探索新兴科技产业,实现为既有产业赋能或开拓更广阔
业务版图。

    3.落实产业数字化赋能平台,推进“产业”+“数字化”战略实施。
    为实现公司高质、高效发展,结合时代发展趋势,董事会积极制定并落实公
司产业数字化升级方案,打造产业数字化赋能平台。数字化平台不仅为现有近
7,000家B端客户提供更优质服务,增强客户粘性及扩大订单量,完成“存量变革”;
也为开拓新客户提供可视化窗口,扩大产品覆盖面及提升订单转化率,实现“增
量崛起”。
    平台早期以实现公司现有产品在线下单为主,包括外观展示、材质参数说明、
可视化比较、在线下单以及物流跟踪等基础功能,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相
统一。后期还将引入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客户订单量、区域分布、产品偏
好等价值点进行研究,反向为公司研发、生产、销售提供决策依据,实现资源优
化配置、产能利益最大化。

    4. 继续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2020年,对于目前尚未实施完毕或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继续
按照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办法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加强对“技术中心
扩建项目”和“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变更后)”等项目
推进工作。对于目前已实施完毕或结项的相关项目,公司将加强项目投产后的运
营管理,力争尽快实现项目达产和预计的经济效益。


                                    9
    5、加强与投资者交流,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
    2020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不断梳理公司的核心
价值,并逐步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形象和价值。

    6、加强已投项目投后管理,实现公司权益最大化。

    2019年,公司完成多个项目投资,在不同领域有所突破。2020年,公司将加
强投后管理,持续跟踪项目发展情况,提升受资企业价值,实现公司权益最大化。




                                  10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就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做如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在 2019 年度认真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积极参加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易兰女士,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2009 年 9 月起任职于暨南大学,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
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高振忠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博士学位。1981 年至 1990 年,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工作;1990
年至 1993 年就学于东北林业大学;1993 年 8 月至今工作于华南农业大学,历任
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秋天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职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岭南生态
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 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
职;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
职。
    2. 独立董事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11
    因此,现任独立董事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并积
极履行了公司独立董事应尽的各项义务。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出席 2019 年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高振忠            8             3         5           0         0
       易兰          8             2         6           0         0

       秋天          8             0         8           0         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会议并听取现场股
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9 年,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
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如下: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客观的
对公司所有的担保事项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总共审议两次
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分别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华富
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东莞上为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虹湾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及东莞市康茂电子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开票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
保;为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华世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华


                                   12
置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等固定资产建设的融资需要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延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及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公司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资金营运能
力。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 93,989,24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76,558.4
元(含)。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没有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在受聘期间,该所谨遵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3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七)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完善了内部治理和组织架构,并得到
有效实施,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目前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
的重大缺陷。
    (八)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提名委
员会。2019 年度,我们积极、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出
具了相关的书面审阅意见,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
的合理性、有效性。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在报告期内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的各
个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
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三)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 年,我们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
治理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事会
决议执行、定期报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监督并提出建议,
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提案对全体股东
利益的影响,勤勉尽职,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4
    2020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15
议案二: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的工作已圆满结束,监事会就 2019 年度各项工作情况进行了
认真总结和分析,形成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6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谨慎、认真
的履行了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企业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
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现就 2019 年监事会各项工作进行汇报。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2019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监事 2019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经营场所的议案》等议案;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
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规范,会议召
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
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
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定期报告能
真实反映公司 2019 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
公司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运行良好。管理层在监事会的监督下依法经
营、规范运作,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公司控制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并得到有效的执行。
    (四)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按规定及时披露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两个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


                                    18
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依法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报告期内,该制度得到了严格执行,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
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0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勤勉尽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19
议案三: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与
财务决算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分析,形成了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圆满结束,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其他各项准则规范的规定编制了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决算资料,现
将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年度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027.67 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76.17 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20.70%、13.00%。
    1、销售收入情况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 15,608.90 万元,增长 20.70%。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始终坚持以主业发展为前提,以经营
效率提升和股东回报为导向,积极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的下游行
业主要是板式家具领域,2019 年下游板式家具行业继续呈现规模化和定制化高
速发展趋势,部分定制家具龙头企业产量提升较快。2019 年公司销售增长主要
来自于华南区、西北区、西南区,分别实现销售收入增长 7,772.38 万元、4,291.46
万元、1,799.35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22.65%、7,942.50%和 39.98%。
    2、成本及费用控制
    2019 年度期间费用及所得税费用共计 13,290.34 万元,比上年增加 656.67
万元,增长 5.20%。其中:
    (1)销售费用 3,646.44 万元,比上年减少 460.95 万元,同比下降 11.22%,
主要是因为公司通过对销售发货地的整合管理,降低运输成本以及公司提倡“开
源节流”,节约行政成本,业务招待费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 4,979.19 万元,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
534.30 万元,同比增长 12.02%,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8 年 5 月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原东莞市上为实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长期待摊费用费用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及租金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 3,412.31 万元,比上年增加 335.09 万元,同比增长 10.89%,
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8 年 5 月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及 2019 年 8 月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康茂电子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研发

                                    21
投入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67.19 万元,比上年增加 221.62 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利
息支出增加及汇兑损失所致。
    (5)所得税费用 1,319.59 万元,比上年增加 26.60 万元,同比增长 2.06%,
主要因为本年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二、期末财务状况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42,939.62 万元,比上年增加 16,507.04
万元,增长 13.06%;负债总额 33,104.89 万元,比上年增加 9,078.32 万元,增
长 37.78%;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108,147.92 万元,比上年增加 6,943.99
万元,增长 6.86%。
    1、公司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是因为本期取得新流动借款以及业绩增长导
致未分配利润积累所致。
    2、公司负债总额的增长,主要是因为本期取得新流动借款以及本期收购的
控股子公司尚润资本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大所致。
    3、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增长,主要是因为未分配利润的积累所致。
    三、年度现金流状况
    2019 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和净增加额分别为 26,798.72 万元和
13,508.79 万元。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流入 12,041.45 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加 1,105.40 万元,同比增长 10.11%,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的货款和政
府补助金额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 1,736.73 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加 25,352.53 万元,同比增长 107.35%,主要因为主要是因为本期购买理财
产品支付的现金减少以及上年同期收购了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
限公司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流出 246.55 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加 1,778.31 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期取得新的流动借款所致。




                                    22
议案四: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9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公司认真准备并编制了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其中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
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3
议案五: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
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761,715.99 元。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税
后利润 87,922,033.4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792,203.34 元,提取任意盈余
公积 0.00 元,截至 2019 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63,519,490.57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期末余额为 285,569,730.46 元。
     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预案为:拟以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公
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30 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将派发的现金股利不超过人民币 30,261,460.18 元(含
税),现金分红比例占公司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后净利润的 32.2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4
议案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依据 2020 年度业绩及经营管理相关预期和工作计划,公司制定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1.内部董事谢劭庄女士 2020 年度津贴水平为 6 万元(含税)。其他内部董
事成员薪酬依据个人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年度相关薪酬考核规定
核算确定;
     2.4 名外部董事(含 3 名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肖建学先生)2020 年津贴
水平为 6 万元(含税);
     3.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结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年度
奖金等,个人年度总体薪酬水平将视个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相关年度
薪酬考核规定核算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5
议案七:关于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2020年度业绩及经营管理相关预期和工作计划,公司制定了监事2020
年度薪酬方案。有关薪酬方案如下:
    监事会成员均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2020年度薪酬依其所担任的职务,按
照公司相关岗位薪酬与考核规定的要求确定,另发放监事津贴人民币6,000元/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6
议案八: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拟授信额度范围内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洽谈具体授信安排,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等。
    授权有效期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综合授信事项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7
议案九:关于公司拟向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子公司浙江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四川
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市虹湾供应链科
技有限公司及东莞市康茂电子有限公司,拟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2,000 万元、50,000 万元、5,000 万元及 2,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用
途为企业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为了满足厂房等固定资产建设的融资需求,公
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富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湖北华富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拟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4,000 万元、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
    公司分别为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与其授信额度对等的连带保证责
任担保,担保期限与银行授信期限相同。
    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
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8
议案十: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划转资产的议案

    为明确集团内各公司的职能范围,凸显母公司的控股管理职能,公司拟将母
公司与采购、生产及销售有关的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人员整体下沉至全资子
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立装饰建材”),将与之
对应的资产、负债及人员由母公司划转至华富立装饰建材(以下统称“本次划
转”),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划转后,公司将逐步向投资控股型公司转变,有利于理顺公司架构,整
合内部资源,提升公司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合并)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
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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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一: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划转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充分保证公司本次划转所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并确保本次划转工作的合
法性和有效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决议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划转相关的以下具体事宜:
    1. 依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修订和实施本次划转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划转方式、基准日、
划转标的、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税务处理等;
    2. 如与本次划转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
对本次划转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划转方式、基准日、划转标的、划转涉及的
员工安置、税务处理等)作相应调整并继续本次划转事宜;
    3. 制定、修改、补充、签署、执行、报送与本次划转有关的一切的协议、
合同或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划转协议、劳动合同等;
    4. 根据本次划转后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改;
    5. 在完成本次划转后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
    6. 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
办理与本次划转有关的其他各项事宜;
    7.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
体办理与本次划转有关的各项事宜;
    8.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0
议案十二: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将母公司与生产、制造有关的经营性资产、业务及人员等全部下
沉至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公司拟将原由母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变更由全资子公司实施。
    本次公司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
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
新增风险或不确定性,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
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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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肖紫君、孟友连、唐辉文已于近
期离职,其不再具备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 2017 年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990 股按照《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
    肖紫君、孟友连、唐辉文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别为 24,500 股、9,000
股、9,000 股(初始授予价格 23.54 元/股)。2018 年 5 月,因公司 2017 年度权益
分派的实施,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别增到 34,300 股、
12,600 股、12,600 股。
    2018 年 11 月,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条件满足,上述人员所
持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35%,当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分
别为 12,005 股、4,410 股、4,410 股,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 22,295
股、8,190 股、8,190 股。
    2019 年 5 月,因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上述人员所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别增到 31,213 股、11,466 股、11,466
股。
    2019 年 11 月,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条件满足,上述人员所
持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35%,当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分
别为 16,807 股、6,174 股、6,174 股,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 14,406
股、5,292 股、5,292 股。
    2019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
案》,因近期并未出现回购价格的相关调整因素,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与其保持一致,即本次回购注销的 24,990 股限制性股票按 2019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价格 11.6388 元/股进行回
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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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
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3
议案十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因原激励对象肖紫君、孟友连、唐辉文已于近期离职,公司拟对其所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990 股进行回购注销。预计在该项回购注销
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131,571,566 股变更为 131,546,576 股,注册资本
将由 131,571,5660 元变更为 131,546,576 元。
     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拟以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公司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30 元(含税),同时,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总股份数将从 131,546,576 股变更为 184,165,206.40 股,
注册资本将由 131,546,576 元变更为 184,165,206.40 元。
     公司依此对《公司章程》中第六条、第十九条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
     有关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4,165,206.40
第六条
       131,571,566 元。             元。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4,165,206.40 股,均
       131,571,566 股,均为人民
条                                  为人民币普通股。
       币普通股。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的登记备案事项等。
     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
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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