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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立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11-2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0年9月30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立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华立(亚洲)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四川
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市华富立复合材料
有限公司、深圳市域信创意空间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富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湖北华富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虹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宏源复合
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上为智能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领维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8.26%,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8.19%。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职能部门、全资子
公司的所有事项和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
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包括:资金活动、财务管理
销售管理、采购管理、人力资源、投资管理、募集资金、信息安全、信息披露、
关联交易、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等。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
括资金活动、募集资金、销售业务、投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实施情况
1、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要求,在完善经营机制、强化经营管理的同时,建立了
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
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
和制衡机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管理层分别按其职责行使表决权、决策权、
监督权和经营权。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
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并做出决策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独立董事在
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起到了必要的
监督作用。

(2)组织结构

    公司在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内部控制基本组织框架基础上,建立了与生产经营
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按公司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立了研发部、生
产部、营销策略部、销售部、采购中心、人事行政中心、信息流程中心、财务中
心等部门,并设置了各岗位的《职位说明书》,各部门和岗位之间分工明确、相
互联系,确保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相互制约、互相监督,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
活动的有序进行。

(3)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制工作的规章制度,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
作。审计部设专职人员,对公司经营生产情况、财务安全状况等活动进行审计、
核查,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作出合理评价,并对公司内部管理
体系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人力资源

    人事行政中心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规范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
与辞职程序;制定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标准;将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
作为选拨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
素质;对掌握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公司单独与其签署保密协议,并对其离
岗行为制定相关的制度予以约束和规范。

    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每年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
活动,提升公司员工的业务水平及专业水平,为公司整体素质的提升及发展奠定
基础。

(5)企业文化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坚持“绿色、科技,让生活更美好”的核心价值
观,坚持“以品质为基础、服务为保证、创新为动力”的经营理念,秉承“以人
为本,造福社会”的宗旨,不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培训及拓展、不断
提升员工的精神生活,将员工愿景和企业发展相结合,以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责
任感,增强企业凝聚力。
2、风险评估
    为建立风险和机遇的应对措施,明确包括风险应对措施、风险规避、风险降
低和风险接受在内的操作要求,建立全面的风险和机遇管理措施和内部控制的建
设,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制定了《风险和机遇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者代表负
责组织、领导风险和机遇的识别工作,确定公司面临的风险和机遇,并确立应对
风险和机遇的措施。风险识别过程中应识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风险:

(1)对质量/环境适用的法律法规、客户要求的变更造成的风险;

(2)产品设计开发阶段以及生产过程的失效风险;

(3)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4)设备、工装夹具、刀具对产品质量造成的风险。
3、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为了保证控制目标实现,也
为了确保公司的管理和运作均能得到有效的监控,保证了内部控制能在经营管理
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授权审批控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独立稽查控制、关联交易
合规控制、对外担保控制、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等。

    (1)交易与授权管理管理控制:公司建立了完整的授权管理体系,明确了
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级管理层必
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
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常规性的交易,采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
理逐级审批授权控制,以确保各类业务按程序进行;对于非常规性交易事件,如
收购、重大资本支出等重大交易事项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按决策权限审批授
权。

    (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了所有业务流程中
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了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对合理的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3)会计系统控制:公司财务中心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和《企
业会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与结账管理》、
《预算管理》、《税务管理》、《公司发票、收据管理办法》等控制制度,加强
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财务管控能力,有效保证了会
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公司财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素质,财务部门岗位设置贯彻了“不相容岗位相
分离”的原则,各岗位按规章制度分工协作,有效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
展,保证财务数据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公司投资经营决策提供了可靠
的数据支持。财务中心设立专人专岗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以及财务信息的披
露工作,财务报告必须经过财务中心相关主管、财务中心负责人及公司相关领导
的审批通过后方可对外报送,以保证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的内容完整性、数据准
确性和及时性。

    (4)财产保护控制:公司建立了《内部现金管理制度》、《存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等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制度,明确财产使用和管理部门的职责
分工,采取财产登记、实物保管、定期盘点、帐实核对等措施,保护财产的安全
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
对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
控制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会的指导下,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进行审计
和检查,并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控制管理建议,督促相关
部门及时整改,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控制整体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的稳定
发展。

    (6)关联交易合规控制: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程序、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规定。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管理交易合法合规,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情
形。

    (7)对外担保控制:公司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
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了规定。未经公司股东
大会或董事会授权,董事、总经理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署对外担保合同,公司的
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对外担保合同。

    (8)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对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抗
风险能力,并监督分子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审计部对分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4、信息与沟通

    内部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建立了合理的信息系统以及沟通机制,包括公共
文件查阅平台、内部邮箱、金蝶云系统、员工之家等系统平台,公司运营信息能
及时有效传递到相应权限人员和反馈给处置部门,防止差错的发生并能及时纠正
错误。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建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的经营会议、专项报告、财
务报告等信息沟通制度,通过各种例会、经营管理会等方式管理决策,保证公司
的有效运作。

    外部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机制,与投资者、媒体、监管机
构保持顺畅的沟通和联络。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投资者和财经媒体可以通
过公司网站、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大会等方式了解公司信息,公司也会定期
主动组织投资者见面会、沟通会等活动。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
要求,公司会定期及不定期披露相关报告,接受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
的问询、检查。
5、内部监督

    公司已经建立起涵盖总部、子公司的监督检查制度,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负责审查和监督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
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定期开展专项内
部审计工作,审计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发现的内部控制
缺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控制中发挥审计监督作
用。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针对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的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     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10%                润总额的10%                     的5%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1%              资产总额的1%             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对存在的缺陷不采取整改行动可能导致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内部控
            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表现形式:
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误;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对存在的缺陷不采取整改行动可能导致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     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资产总额的0.5%<直接财     直接财产损失≤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1%      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      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
重大缺陷    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③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
              缺陷未得到整改;④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①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②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
重要缺陷      陷;③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④其他对
              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①决策程序效率不高;②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③内部控
              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设有自我
核查、内部审计等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用更正行动,使风险可
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公司将结合战
略和发展规划,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同时加强
公司风险防控能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