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0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莞市华立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
相关会议资料和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方案合理,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金
额,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金额等的调整情
况,同步修订了《华立股份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公司
编制的《华立股份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华立股份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金额等的调整情
况,同步修订了《华立股份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中的相关内容,修订后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华立股份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与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金额等的调整情
况,同步修订了《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
防范措施》中的相关内容,修订后的相关内容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
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




                                       独立董事:易兰、秋天、高振忠
                                                    2021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