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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立股份:华立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3-23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及总负债,但不会对公司净资产及
净利润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

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

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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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21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

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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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依据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

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

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及总负债,但不

会对公司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是依据财政部“(财会[2018]35 号)”等通知的相
关要求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具有合理的法规依据;执行新会计准
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相关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议案。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修订而进行的适
当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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