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立股份: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2021-03-23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 2020 年度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对相关事项做出专项说
明及相关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 2020 年度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因经营性物业租赁合同关系向关联方东莞市汇富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其他应收款)人民币 311,004.96 元,属于必要的经营性
业务往来款项。2020 年度,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不存在大股东及其
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情形,也不存在相关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
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8 年,公司因厂区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就保障工程款项的支付相关事项与
东莞市浩腾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向其为公司提供的《业主支付保
证合同》提供人民币 2,130,896.00 元的反担保。该项反担保措施系公司正常的
项目建设需要而发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因正常经营和工程建设需要,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华富立复合
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华富立装饰材料建材有限公
司、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华富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
授信合计提供人民币 60,7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除以上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的发生,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担保情形。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振忠、易兰、秋天
                                                        2021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