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
关规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
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
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本年度
折旧费用减少人民币 172.72 万元,净利润增加 139.12 万元。
● 此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使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年
限与其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
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
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公司拟于2021年4月1日起变更部分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年限(注: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中的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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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参照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计提折旧)。
2、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4月1日起执
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前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介绍
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
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
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公司确定各类固定
资产的年折旧率。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年折旧率。
1. 变更前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年至40年 5% 2.38%-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年 5% 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年 5% 19.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年 5% 19.00%
2. 变更后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年至50年 5% 1.90%-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年 5% 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年 5% 19.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年 5% 19.00%
注:房屋建筑物实际折旧年限不应超过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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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本事项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
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本年度折旧费用减少人民币 172.72 万元,
净利润增加 139.12 万元。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规及规
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
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和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的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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