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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立股份: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9-25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谢劭庄女士持有公司
股份 13,63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60%;卢旭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27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2%;谢志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878,4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4.78%;王堂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80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谢劭庄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
计减持不超过 2,726,08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2%);卢旭球先
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318,000 股(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1%);谢志昆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
减持不超过 1,975,68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6%);王堂新先生
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950,200 股(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0.94%)。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进行。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
整。
         谢劭庄女士及其配偶谭洪汝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2,884,4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4.94%。控股股东为谭洪汝先生,共同实际控制人为谭洪汝先生与
谢劭庄女士。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董                              IPO 前取得:6,000,000 股
谢劭庄                                  13,630,400       6.60%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7,630,400 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董                              IPO 前取得:5,500,000 股
卢旭球                                  13,272,000       6.42%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7,772,000 股

             5%以下股东、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4,500,000 股
谢志昆                                   9,878,400       4.78%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5,378,400 股

             5%以下股东、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4,500,000 股
王堂新                                   7,800,800       3.77%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3,300,800 股

    其它方式取得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实施 2017 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2、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实施 2018 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3、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实施 2019 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股)                                 (元/股)

                                        2020/3/24~
  谢劭庄       2,024,000       0.98%                   13.97-13.97       2020 年 3 月 19 日
                                        2020/6/30

                                        2019/9/27~
  卢旭球       1,300,000       0.63%                   13.10-13.10       2019 年 9 月 24 日
                                        2019/12/26




                                              2
                                       2020/3/24~
 谢志昆       1,764,000       0.85%                    13.97-13.97          2020 年 3 月 19 日
                                        2020/6/30

                                       2020/3/24~
 王堂新       1,484,000       0.72%                    13.97-14.00          2020 年 3 月 19 日
                                        2020/6/30

    注:本表格中的减持比例与上述股东及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完成时披露的《股东及董监

    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中的减持比例不一致,主要系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按照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的总股本计算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量(股)        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区间

                                      竞价交易减                                IPO 前 和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1/10/23      按市场                  个人资
 谢劭庄                               持,不超过:                              其他方式
            2,726,080 股   1.32%                     ~2022/4/22     价格                    金需求
                                      2,726,080 股                              取得

                                      竞价交易减                                IPO 前 和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1/10/23      按市场                  个人资
 卢旭球                               持,不超过:                              其他方式
            3,318,000 股   1.61%                     ~2022/4/22     价格                    金需求
                                      3,318,000 股                              取得

                                      竞价交易减                                IPO 前 和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1/10/23      按市场                  个人资
 谢志昆                               持,不超过:                              其他方式
            1,975,680 股   0.96%                     ~2022/4/22     价格                    金需求
                                      1,975,680 股                              取得

                                      竞价交易减                                IPO 前 和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1/10/23      按市场                  个人资
 王堂新                               持,不超过:                              其他方式
            1,950,200 股   0.94%                     ~2022/4/22     价格                    金需求
                                      1,950,200 股                              取得

    注:本次股东及董监高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的股份将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采取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股东所作的承诺如下:
    谢劭庄、谢志昆承诺: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卢旭球、王堂新承诺: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谢劭庄、卢旭球、谢志昆及王堂新承诺:
    1、   本人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份的 20%,减持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
应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2、   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在公司任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
                                   4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将督促以上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
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
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
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 持 计 划 实 施 是 否 可 能 导 致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的 风 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