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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立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9-08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
华富立”)、广东虹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湾供应链”)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华富立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
人民币 1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虹湾供应链申请银行授信提
供最高额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为东莞华富立和
虹湾供应链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 22,000 万元和 4,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东莞华富立向
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4,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虹湾供应链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4,000 万元,授信期
限为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分别为上
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
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合计提供不
超过 11.22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实际发生的授信
担保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6)。
       二、本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华富立
    东莞华富立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注册资本 3,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卢
旭球,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碧华路 26 号,主营业务为设计、研发、生产、
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装饰线条、装饰面材等。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莞华富立总资产为 50,854.29 万元,净资产
29,421.01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54,866.04 万元,净利润 1,743.78 万元。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东莞华富立总资产为 45,398.73 万元,净资产 29,936.28
万元,2022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2,456.34 万元,净利润 515.27 万元。
       2、虹湾供应链
    虹湾供应链科技成立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谢志昆,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总部二路 13 号 1 栋 901 室,主营业
务为供应链与大数据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
化学品除外)、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家具、家居制品、五金制品、包装材料、机器设备的销售;仓储服务、物流服务
等。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虹湾供应链总资产为 27,904.57 万元,净资产
1,688.23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45,054.74 万元,净利润 188.75 万元。截
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虹湾供应链总资产为 23,320.99 万元,净资产 2,048.46
万元,2022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1,700.07 万元,净利润 360.23 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方东莞华富立和虹湾供应链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东莞华富立在兴业
银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1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虹湾供
应链在兴业银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债权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       东莞华富立       14,000 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       虹湾供应链       4,000 万元       公司东莞分行

    上述担保协议中的下列条款无实质差别,为避免重复披露,合并披露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限: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
项借款、融资等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
(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
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
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所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各
子公司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
影响。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实质控制权,可有效控
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
民币 93,813.09 万元(含本次新增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89%,
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3,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70.73%;公司对外(不含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13.0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
况。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8 日